牛宏宝:美术实践类博士培养的进路与去路

牛宏宝  来源:中国美术报网 发表时间:2018-05-14

美术实践类博士:为何屡遭非议?②

策划:颜培大 李振伟

编者按:自中国国家画院院长杨晓阳在今年两会提案中提出对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设置的质疑以来,诸多学者、艺术家纷纷参与讨论,发表观点。比如,靳尚谊先生明确表示:“取消美术实践类博士是明智之举。”当然,对此也有不同的声音,刘巨德站在学科发展和建设的立场认为:“绘画专业博士的培养,需要继承和发扬。”爱因斯坦曾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美术实践类博士的设置与否或许不会因此专题而发生改变,但不可否认,这颗石子必将,并且已经引发更广泛的关注和更深入的思考。敢于提出质疑是创新意识的标志,是创新思维的起点。理不辩不清,道不辩不明,因此,本期时评延续此话题,继续邀请教育与美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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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宏宝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现代西方美学史、美学理论、跨文化语境分析


美术实践类博士培养的进路与去路

□ 牛宏宝


国内一些艺术院校设立实践类博士学位的尝试,最初目标是培养高端创作人才,这个举措的初始目标值得肯定。

但这一举措引起的后续动作却成了专业美术学院与综合院校内美术学院之间争取优秀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平台的竞争,国内第一梯队的专业美术学院纷纷开始招收实践类博士生。2011年艺术学从文学大类中独立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美术实践类博士培养开始升级扩展,而这次升级扩展的主导诱因却是艺术学学科内各一级学科人才培养建制的齐全,意思是说:我都一级学科了,还能没有博士点?这样,艺术门下每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的本、硕、博层序的铺设,成了设立美术专业实践类博士学位培养的主动诱因,而专业创作人才培养的诱因却成了次要或被淹没的诱因。

自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创设之日起,就有人拿欧美专业类艺术院校培养的实践人才最高学位是硕士而非博士来批评国内美术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立。但是,一项教育制度的创设,根本不在于别人有还是没有,而在于这项制度是否符合某一领域人才培养的规律和特点。因此,我们应该检视国内创设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培养的初始动因。这一制度之创设大致有四个动因:

第一,培养美术实践类高端高学历人才的需要。这一动因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其目标是高学历艺术家还是学者型艺术家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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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科之间地位匹配的需要。因为其他人文学科均是本、硕、博三个层次人才的培养机制,为何美术类(或艺术类)人才就不应该有博士学位呢?这其中的逻辑是说,因为哲学、文学、史学都有博士学位,那培养艺术家就应该有博士学位,这是学科之间平衡匹配的逻辑所导致的动因。在这种寻求学科之间匹配平衡的诉求中,其实还夹杂着近年来综合性大学所办的艺术或美术学院,与独立的专业美术或艺术学院之间竞争博士生培养平台的问题。在最近几次艺术或美术理论类博士点申报中,综合性大学的申报几乎获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这也迫使那些在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方面积累长期优势的专业艺术或美术院校通过设立专业实践类博士来抗争。

第三,教师评价体系和待遇的需要。因为国内大学的教师评价体系和用人政策,逐渐都在要求教师有博士学位,同时在专业美术院校中,美术史论专业如果获得博士学位授予点,那么担任博士生导师的教授比担任实践教学的教授待遇高,为了解决这中间的不平衡,也需要设立实践类博士的培养和相应的博士生导师之位置。

第四,完善艺术门类下每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机制的需要。这一条似乎与上述第二条相似,但有明确差别。第二条是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问题,这一条则涉及的是在艺术学科升级之后,其下级各学科的自我“增肥”和建制铺设所产生的一种内在诉求和动因。

从上述梳理中,我们可以看到,设立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其主要动因或进路并非单纯是培养高层次艺术家,而是被目前国内高校的职称评价体系、人事制度、学科资源争夺和学科之间平衡匹配等与人才培养本身并没有关系的动因所主导。也就是说,是现行的评价体系和制度设置主导了这项学位的设立和运行。尽管这种主导有其现行制度逻辑的必要性,但在这样的指挥棒下,现代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成长的特点、规律,就会被搁置或被遮蔽隐而不彰。同时对博士学位和博士培养资格这样“文化资本”的争夺,更会助力这种扭曲。

但就上述第一项动因来说,这是表面上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设立看来最正当的,但是这项动因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尴尬。无论培养目标是指向高端、高学历艺术人才,还是学者型艺术家,都会因为博士学位本身的评价标准是10万字以上的研究性论文,艺术实践类博士生要在学位论文的要求之外,加毕业创作。但是,艺术实践类人才在本、硕阶段,主要侧重于实践技能,这就使他们进入博士候选人阶段,有一种先天的不足。所以,“博士学位论文+毕业创作”的培养模式,必然使这两项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很好地完成,这是目前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也是它引起争论的主因。

有学者曾呼吁:不能再用无价值的论文扼杀艺术家的成长!那么,如果美术实践类博士生的培养降低论文写作,把实践创作成果作为评价的核心,那又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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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可以推测有三种态度

坚持学位论文为核心评价标准的人会说,这样一来就不必以博士学位冠之;

坚持艺术人才的成长属于艺术家个体的自由探索,其过程根本是不可教的人,则会从根本上否定将这一学位的设置作为艺术家培养的路径;

当然还有第三种态度,就是认真研究目前美术实践类博士培养的经验与教训,探索艺术人才成长和培养的特点。

如果非得要给艺术家冠以博士的头衔,那么就得回归到艺术家成长的特点上来,并形成其自身有效的评价体系,方有助于艺术家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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