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峰:让美术实践类博士真正“实践”起来

胡一峰  来源:中国美术报网 发表时间:2018-05-29


【本期话题】美术实践类博士:为何屡遭非议?④

策划:李振伟 颜培大

编者按:美术实践类博士的话题经过三期的讨论,已经在美术界、教育界引起广泛关注。从第一期美术教育的实际掌舵者、第二期高等艺术院校的教育践行者,到第三期实践类博士出身并有一定成就者,都从不同角度给出了各自的态度、观点或解决办法。本期时评延续这一话题,邀请美术批评家以他者的角度,从学理与纯粹学术批评的立场,继续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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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一峰

副研究员,博士

《中国文艺评论》杂志副主编、编辑部主任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理事


让美术实践类博士真正“实践”起来

□ 胡一峰


美术实践类博士自开始招生那一天起,就引发了较大的争议,聚讼至今,几乎成了一有机会就会被翻出来争论的老热点。应该说,在“美术实践类博士”设立之前,对它的讨论基本停留在论证其合理性的层面;在已经设立若干年后,再讨论这个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对其进行评价的问题。任何评价都会带有主观判断甚至情绪,但更重要的是一个理论分析和观点辨析的过程。我们不妨对几种比较常见的观点进行一些思考。

第一种观点,以国际上或者说西方国家没有“美术实践类博士”为依据否定我国设立“美术实践类博士”的合理性。这种观点并不可取。一个国家的教育体制和学位制度,虽然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有益做法,却应该从本国实际出发,不能以他国的规矩为自我之准绳。现代高等教育制度对于我国来说,确实是一个舶来品,但百余年来已经落地生根,完全可以从我国实际出发继续前进。

第二种观点,以没有培养出“人才”或没有创作出“精品”为由,否定设立“美术实践类博士”的意义。这一观点看似注重实效,实则失之急躁。艺术“人才”“精品”的评定十分复杂,“美术实践类博士”设立至今尚不足20年,毕业的博士虽已有一定数量,但指望20年就涌现一批美术名家或传世之作,多少有些苛刻了。更何况,时间不是实验室,历史无法假设。如果当年不设“美术实践类博士”,今日是否就精品满目了呢?恐无人能下此定论。纠缠于此节,只会把问题导向无解。

第三种观点,“美术实践类博士”把师生注意力都导向理论研究,反而忽视了创作实践。这是最有价值也最值得深入分析的一种观点。持此论者发现了问题,即“实践类博士”不够“实践”。但若因此而推出取消“实践类博士”,却开错了方子。说清楚这个问题,不妨假想两道选择题。题一,美术创作可教、可学吗?绝大部分人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题二,美术创作可以在现行学校体制下教学吗?大部分人的答案也应该是肯定的。不能否认家学渊源、师徒相授等在艺术教育中的有效性,但学校体制毕竟是当下教育的主流,无法想象在学校体制之外进行规模化的人才培养,当然反对者可能会说“大师”不需要规模化,但没有一定的规模的“分母”,大师又从何而来呢。而且,博士教育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学生近距离接受导师的言传身教,而这可以汲取师徒相授的传习方式之优长。

写到这里,“美术实践类博士”实际上已经呼之欲出了,剩下的问题其实只有两个。

第一,是否要给那些专攻美术创作的学生授予博士学位?在我看来,答案是肯定的,至少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之前,不应简单地抛弃。

这是因为,对于一个青年美术家的成长而言,除了他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得到一种公正、客观的能力认证,而“博士”学位体现的就是这个价值。一顶“博士帽”代表了学术机构对戴帽之人受教育年限和教育效果的评估。而从长远来看,只有给青年人创造向上攀登的阶梯,并鼓励和帮助他们稳步向前,才能实现社会的持续进步。如果考虑到学位、职称等因素在现行人才政策中的权重,把美术实践类的学生纳入到“博士”中来,就更是一种相对公正的做法,也是一种现实而负责的态度。

第二,是否要改进“美术实践类博士”教学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答案也是肯定的。

真正的艺术大家往往是创作与理论兼修的,创作者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为了取得博士学位,有的“美术实践类博士”不得不修一些美术理论史论类甚至其他相关学科的课程,一部分精力和时间被理论研究占用,确属事实。人的时间、精力总是有限的,博士教育更需要在一个限定时间内完成,那么,理论课就有可能挤占了创作实践的时间。但这一现象的出现,首先与博士教学的惯性有一定关系,“美术实践类”博士招生还不足20年,难免会出现对理论类博士的培养体系“依葫芦画瓢”的做法,这就造成了实践类博士的招生、教学和评价机制不符合创作人才培养规律的问题。从更宽泛的角度来看,这并非美术或艺术教育领域特有的问题,近年来同样广受关注的“医生既要看病还要写论文”的现象,就与此有相似之处。可喜的是,有关部门正在推进人才评价和职称制度的改革,随着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日益成熟,必将对教育产生“倒逼”效应。因此,请先不忙取消“美术实践类”博士,而对其进行改进完善,使之真正“实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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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

值本报第110期之际,连续4期的“美术实践类博士:为何屡遭非议?”系列时评话题也暂告一段落。

参与讨论的作者有艺术创作单位和高等艺术院校的代表,如中国国家画院杨晓阳、张晓凌、何加林,中央美术学院靳尚谊、薛永年、丘挺,中国美术学院曹意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刘巨德,四川美术学院王林,北京大学李凇,中国人民大学牛宏宝,北京师范大学孙津,中国艺术研究院杨涛,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耿纪朋,西安美术学院陈磊,以及相关艺术单位的学者,如《中国文艺评论》胡一峰,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黄剑武,华文出版社苏刚,和独立艺评家黄禾青等。他们中不乏有师生、同事,但每人的观点又不尽相同,各有侧重。

总体而言,在对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设置的取消、支持与转化三个方向上,基本集中在艺术本体的发展规律,教育部门的作为与否,博士培养体系的错位,博导的水平是否能够胜任,博士的论文质量与创作水平,课程设置与教学理念,美院教师的博士比例,在职读博的公平与否,院校招生的嫡亲放水,以及以博士为噱头的商业展览行为等诸多问题,并兼及博士学位的性质与所赋予的含义、国民的审美素养等。

艺术教育,尤其是培养美术实践类博士的高等艺术教育,代表着中国当下的教育水准与艺术创作人才培养机制的成熟度。

18年,对于一个时代而言不算长,但对于一个人的人生而言,却不算短。

从中国第一批美术实践类博士的培养到现在,其中倾注了诸多前辈艺术家的心血,改变了一批批实践类博士的人生轨迹。同时,各种问题和不良现象也逐渐凸显并呈恶化之势,问题涉及的每个方面,都是不容忽视并亟待解决的。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关于美术实践类博士的讨论,是否能为中国高等艺术教育的机制改良提供思路与参考,既是本报的初衷,也是美术界和教育界众多相关人士所关注的焦点。

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无论是被取消,还是转型建构,都将是中国高等艺术教育一次大的突破,相信此次讨论,会在中国艺术创作人才培养的道路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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