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及在中国文联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传承中国传统书画艺术,进一步繁荣书画艺术创作,中共济源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画院 中共济源市委 济源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济源市委宣传部 中国美术报 中国国家画院美术研究院 济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书法、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三、征稿要求
1.以弘扬愚公移山精神为主体,立足古今名人咏歌济源的、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歌赋、楹联等。书写古代诗文者,尤应注意保持内容的权威性、连贯性和完整性。
2.初审交作品照片2—3幅,要求高清晰度。
3.书法作品应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以不低于四尺竖幅为准,草书和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美术作品只限中国山水、人物、花鸟画,作品尺寸以不低于四尺为准,横幅、竖幅作品均可。提倡创作以愚公移山精神为主题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美术人物作品。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书写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禁用笔名。美术作品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古今作品不予评审。
5.本展赛免收报名、评审及出版等一切费用。
6.初审通过后,另行通知作者寄送原作。
四、征稿时间
本公告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书法作品共入选80名,设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2万元(含税)。
2.美术作品共入选80名,设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5万元(含税)。
3.获优秀奖作者将受邀参加2017年12月在济源市举办的展览活动,现场颁发奖金、证书。
4.本次活动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并赠送作品集一套,展览结束后入选作品统一退还本人,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
六、作品评审
由中国国家画院邀请书法、美术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进行评审。
七、投稿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邮编100048
收件人:付振宝、唐朝轶
办公电话:010-68416839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限于人力,征稿作品未获奖、入选的作品概不退稿,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发行和处置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公告各项规定;
4.本公告解释权归“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全国美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
全国书法、美术作品展组委会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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