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近年的部分流失文物回流实例来看,回流主要包括捐赠、追索、回购三种方式。数量众多与价格高昂的双重因素,注定回购只能是杯水车薪,且市面上流通拍卖的文物,绝大部分是私藏品,而博物馆、研究机构收藏的大量珍贵文物,几无可能在市面上流通拍卖。因此,笔者以为追索是较回赠、回购更合理有效的回流方式,亦是中国和大多数学者提倡的唯一合理方式。文物流失海外的既成事实已然无法改变,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惨痛教训。在短期难以实现大规模流失文物回流的当下,在努力开展回流工作的同时,坚决联合多方部门及力量,严格控制现有的国内文物非法流失海外,或许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在艺术品市场火热的今天,“回流文物”俨然已经成为拍卖场上的熟面孔。这些流失的珍贵文物,到底是怎样“回家”的呢?
米芾 研山铭
2002年中贸圣佳拍卖会中,被国家文物局以2999万元定向够得,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
就近年的部分流失文物回流实例来看,回流主要包括捐赠、追索、回购三种方式。
捐赠,即个人或企业将其所藏或购买的流失文物捐赠给国家或国内文博机构等永久收藏。如上海博物馆的珍贵文物中有一万一千件来自民间捐赠;圆明园兽首中的猪首、马首是由澳门企业家何鸿燊捐赠;河北灵寿县幽居寺被盗的北齐释迦牟尼佛头由台湾星云大师捐赠,入藏河北博物院;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许荣茂将《丝路山水地图》捐赠给故宫博物院。笔者以为,企业和个人将自己购回的文物捐赠给国家或借给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展览和研究这种爱国行为,值得国家支持和鼓励。
丝路山水地图 局部 现藏故宫博物院
追索非法流失文物,可通过跨国法律诉讼、双边或多边协议返还等法律途径解决,亦可通过外交途径申请赎回、国家或个人自行购回和捐赠收回。中国积极加入保护文化遗产的相关国际公约,如《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重要公约,亦为中国追索流失文物的重要法律依据。此外,中国还与意大利、印度、希腊、埃及等十国签署了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出境文物的政府双边协定。国外亦有类似的成功追索案例,如文物流失情况与中国较为类似的埃及,已成功从美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追回了大量流失文物,仅2010年3月,便通过艰苦谈判从英国伦敦大学追回两万五千件文物。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在全世界47个国家、200多家博物馆中,中国文物的数量达到164万件。加之民间藏品,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可能超过1000万件。直到近20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内文物收藏的兴起,海外文物回流的形势才得以出现。据统计,目前通过拍卖形式回流中国的文物将近10万件。
王献之 中秋帖 局部
王询 伯远帖 局部
因此,目前回购是海外文物回流的重要途径。例如1951年,周恩来总理听说“三希堂”中的二帖,即王献之的《中秋帖》和王询的《伯远帖》,被抵押在香港银行的期限已到,急需购回时,虽然当时国家外汇极度困难,但仍然拨出了48万港元,派文物局长王冶秋偕同徐森玉、马衡购回,最后将其拨交故宫博物院入藏,才使后人能够欣赏到完整的《三希堂》法帖。2000年,圆明园流出的12生肖兽首铜像中的牛首、猴首、虎首以及乾隆款酱地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分别现身苏富比和佳士得,大众和媒体纷纷表达了对此事的关注和对拍卖行的愤慨,中国国家文物局分别致函苏富比和佳士得,要求其停止在香港公开拍卖圆明园流失文物。然而苏富比和佳士得对此不予理睬,最终牛首、猴首、虎首被中国保利集团以3000万港元竞购回国,乾隆款酱地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则被北京市文物公司以1900万港元购得。自此,以12生肖铜像为代表的圆明园流散物品,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海外拍场,并且身价节节拔高,屡创天价神话。
清乾隆 圆明园虎首铜像 保利艺术博物馆2000年购回
清乾隆 圆明园猴首铜像 保利艺术博物馆2000年购回
2009年,鼠首和兔首现身法国拍场,均以1400万欧元成交。从1985年马首铜像售价1500美元,到鼠首和兔首铜像分别拍出1400万欧元,圆明园兽首铜像24年涨了1.2万倍。对此,有的人对兽首“国宝”地位产生了质疑,认为它们只是用金铜做成的清代水龙头,相较商周时期的青铜器并无太大的文物价值,在拍场能卖出如此高价,只是其“圆明园”的标签勾起了大众的爱国情怀,是民族情绪被商业利用的结果。但笔者认为,圆明园兽首具有特殊的含义,很容易勾起人们的爱国情怀,牵动着每个中国人的心,极具政治内涵和历史内涵,应让其尽早“回家”。
清乾隆款 酱地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
2000年被北京市文物公司以1900万港元购回 现藏首都博物馆
数量众多与价格高昂的双重因素,注定回购只能是杯水车薪,且市面上流通拍卖的文物,绝大部分是私藏品,而博物馆、研究机构收藏的大量珍贵文物,几无可能在市面上流通拍卖。因此,笔者以为追索是较回赠、回购更合理有效的回流方式,亦是中国和大多数学者提倡的唯一合理方式。
文物流失海外的既成事实已然无法改变,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惨痛教训。在短期难以实现大规模流失文物回流的当下,在努力开展回流工作的同时,坚决联合多方部门及力量,严格控制现有的国内文物非法流失海外,或许才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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